深建市场[2019]1号文件深圳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管控通知

深圳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管控通知以深建市场[2019]1号文件下发,这份深建市场[2019]1号文件就深圳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管控通知了具体事宜。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文件

深建市场[2019]1号

深圳市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在去产能和加强环境治理等因素的多重影响下,全国建筑材料价格普遍上涨。深圳市属于矿产资源严重匮乏的城市,砂、石等原材料主要靠周边省市供给,受上游市场影响较大,引起砂石、混凝土价格涨幅较大,超出了发承包双方所能预见的范围和承担的风险。

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合理降低工程建设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带来的风险,切实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16号)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并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管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各招标人应严格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第二十五条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3.2.1条的规定,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可调价的主要材料范围,合理约定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幅度以及超出幅度后的调整办法,由发承包双方公平合理分担主要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禁止在施工合同中设置不调差等无限风险条款。

二、风险共担,协商调整工程造价

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开工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项目,已签封闭合同的,按合同执行;如施工合同中对砂石、水泥、预拌砂浆、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等材料调差未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可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重新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对2018年7月以后(含7月)实施的工程量中的材料价差予以调整。

三、提高工程风险意识,合理确定建材价格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应充分考虑建材价格波动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的影响,在招标备案环节书面承诺不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无限风险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建材价格波动存在的风险因素,合理报价,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工程按期交付使用。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中设置建材调价条款,按公平合理原则,分担主要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

特此通知。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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