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建市[2016]10号文件河北省营改增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河北省营改增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以冀建市[2016]10号文件下发,该冀建市[2016]10号文件明确了河北省营改增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中的细节问题.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冀建市[2016]10号

关于印发《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规定,建筑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工程计价需要,保障建筑业营改增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计价实际,我厅制订了《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实施过程中宣传解释及项目跟踪监测分析,确保我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平稳实施。请在执行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臻完善。

附件: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6年4月29日

本文可概况为一句话:河北省营改增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其来源于网络,了解更多冀建市[2016]10号文件信息请关注相关网站!

与冀建市-2016-10号文件相关的资料推荐

河北建筑工程营改增税率11%调整为10% | 冀建工[2018]18号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规则 | 冀建市[2016]24号 河北规费计取办法调整后各专业工程规费费率表 | 冀建市[2016]11号 河北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 冀建市[2015]19号 河北加强建设工程工期管理有关工作 | 冀建市[2015]14号 河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调整为固定费率 | 冀建市[2015]11号 河北推进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公示 | 冀建市[2015]3号 河北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和费用标准发布 | 冀建市[2015]1号 新疆营改增后各类材料综合扣税率含2016年2018年2019年 福建营改增后调整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依据 | 闽建办筑[2016]17号 营改增辽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作调整 | 辽建价发[2016]5号 福建营改增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实施意见 | 闽建办筑[2016]13号 江苏省营改增建设工程计税方法调整 | 苏建价[2016]154号 广西营改增后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 | 桂造价[2016]7号 甘肃2016营改增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 甘建价[2016]119号 营改增后辽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通知 | 辽住建[2016]49号 北京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意见 | 京建发[2016]116号 住建部营改增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通知 | 建办标[2016]4号